原材料被盗,如何做会计分?
原材料被盗属于财产清查中的盘亏,按会计准则,应通过“待处理财产损溢”科目核算。核算过程分为两步。
1、发现原材料被盗时 盘亏的原材料应借记“待处理财产损溢”,贷记“原材料”。涉及增值税的,还应进行相应处理。
2、上报管理当局处理时 盘亏的原材料,需报经管理层批准后才能作出处理。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,借记“其他应收款”,按“待处理财产损溢”余额,贷记“待处理财产损溢”,按其借方差额,借记“管理费用”、“营业外支出”等科目。 举例说明: 某企业在资产清查中原材料盘亏100000元,经查明是被盗所致,保安小王应负有相关责任。经批准作为管理费用处理,小王陪偿5000元。增值税税率为17%,账务处理为: 查出盘亏时: 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117000 贷: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17000 批准转销处理时: 借:管理费用112000 其他应收款——小王5000 贷:待处理财产损溢117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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